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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不归 五岁儿童申请宣告父亲失踪

原标题:外出不归 五岁儿童申请宣告父亲失踪

  法制网讯记者郭宏鹏黄辉通讯员黄安8月7日,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判决宣告郑学兵失踪。据悉,这是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该院审理的首例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案。

  申请人谢某某(2008年5月生,随母姓)于2013年4月18日向该院递交申请称,2008年7月,在其出生刚两个月时,其父亲郑学兵扔下他与母亲不管外出,至今下落不明。2009年10月20日,在其一岁半时,其母亲谢君梅于因车祸去世,一直由72岁的外祖母胡连凤监护和抚养。现经多次查找郑学兵未果,故申请法院宣告郑学兵失踪。

  经法院调查,郑学兵,男,1966年5月6日生,汉族,江西省上饶县人,系申请人谢某某父亲。2008年7月郑学兵外出,家人与其至今无联系,下落不明。该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于2013年5月6日在《人民法院报》上发出寻找郑学兵的公告。法定公告期间为3个月,现公告期间已届满,郑学兵仍然下落不明。另查明,郑学兵无财产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。被申请人郑学兵于2008年7月起至今下落不明,已满5年,申请人谢某某作为儿子,申请郑学兵失踪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支持。遂该院依法宣告郑学兵为失踪人。

  (来源:法制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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